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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緊急:意識不清、跌倒起不來 1966長照專線:申請評估 手機、市話都能直接撥。拿不準是不是緊急,先打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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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長照補助與申請窗口

先打 1966 或直接聯絡金門縣照管中心申請評估。下面整理本縣市的申請窗口、交通接送分區與縣市加碼,以及全國一致的中央給付額度。

用金門縣條件試算

申請窗口

照管中心
金門縣照管中心
電話
082-334-228
網站
https://longtermcare.kinmen.gov.tw/default.asp
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

1966 長照專線:撥打後轉到戶籍縣市的照管中心。

查核日 2026-10-18・來源:1966 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窗口

縣市加碼

有

以下為縣市政府官網載明的自辦補助,條件以公告為準(試算器一律列為「視資格而定」)。

  • 金門縣長照自付額補助(年滿 90 歲)

    依條件(依長照部分負擔)

    補助項目為居家(照顧)服務、專業服務、喘息服務;居家服務不含家務協助、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補助部分負擔費用,標準依附表。

    金門縣政府補助年滿 90 歲、長照需要等級 2 級以上者使用居家服務、專業服務與喘息服務的部分負擔費用(居家服務不含家務協助、代購代領代送);須未接受機構安置、未領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由照管中心勾稽身分,滿 90 歲次月起補助,不必另行申請(要點 108 年 7 月 2 日修正版)。

    申請窗口:由金門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勾稽身分,於九十歲足齡之次月開始補助,由特約服務單位造冊報衛生局撥款

  • 金門縣長照自付額補助(家中 2 人以上失能者使用長照,第 2 位起)

    依條件(依長照部分負擔)

    同一家庭有二人以上失能者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第二位(含)以上使用者的自付額費用;補助項目為居家(照顧)服務、專業服務、喘息服務。

    家中有 2 位以上失能者使用長照服務時,第 2 位起的自付額由金門縣政府補助;須於使用服務後 3 個月內,檢附申請書、領據、身分證影本、已付費收據及存摺影本向衛生局申請。

    申請窗口: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於使用服務後三個月內向金門縣衛生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金門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補助(縣府加項輔具)

    依條件(元/件(依品項與身分別))

    補助項目、補助上限依標準表:例如電動代步車、血氧機、噴霧器、抽痰機、氧氣製造機、洗頭槽、個人衛星定位器;每人每兩年依實際需求以補助四項為原則;僅限居家使用。

    金門縣政府另外補助部分輔具,電動代步車最高 25,000 元(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長照低收入戶)、長照中低收入戶 18,750 元、長照一般戶 12,500 元,其他品項金額依標準表;到縣府特約廠商購買,由廠商代為申請。

    申請窗口:至縣府簽訂之特約廠商購買輔具,由特約廠商代為申請補助

交通接送(就醫、復健、透析)

每月額度依居住地分區而定(附表三);就醫交通每趟價格由縣市公告。

分區每月額度(元)部分負擔(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
第四區(偏遠地區)2,4000% / 7% / 21%

原民區或離島(照顧組合價格較高的地區):金城鎮、金寧鄉、金沙鎮、烈嶼鄉、金湖鎮、烏坵鄉

就醫交通(DA01)每趟價格:查證中

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每趟 115 元(原民區或離島 140 元),屬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

中央長照給付(全國一致)

額度不是現金:由特約單位提供服務後向政府申報,家屬只付部分負擔;超過額度的部分自費。不同項目的額度分開使用、不相加。

照顧及專業服務每月額度

長照需要等級額度(元/月)查證狀態
第 2 級10,020已查證
第 3 級15,460已查證
第 4 級18,580已查證
第 5 級24,100已查證
第 6 級28,070已查證
第 7 級32,090已查證
第 8 級36,180已查證

部分負擔比率

身分別照顧及專業服務、喘息輔具及居家無障礙
第一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第一款資格0%0%
第二類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第二款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5%10%
第三類一般戶(前兩類以外)16%30%

喘息服務每年額度

  • 第 2–6 級:32,340
  • 第 7–8 級:48,510

需有家庭照顧者或其他可協助照顧之人。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每 3 年,兩組擇一)

  • 第一組:40,000
  • 第二組(含智慧科技輔具):60,000

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補助款)

  • 每月最高:15,000
  • 每年最高:180,000

資格原文:A. 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 4 級以上者。B.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者。

本頁來源

  1. 1966 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窗口
  2.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附表二 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項目之額度
  3.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114-06-19 修正)
  4.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附表三 交通接送服務給付分區表
  5. 1966 長照專區: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更新 115-10-01)
  6. 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核定本,115-08-28)
  7. 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115.9.8 修正)
  8. 金門縣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自付額補助要點(PDF)
  9. 金門縣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自付額補助(長照使用者補助專區)
  10. 金門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補助標準表(PDF,114.3.12 修正)
  11. 金門縣長期照顧輔具服務補助作業要點(法令規章)

規則表版本 2026.10-v1.1・查核日 2026-10-18。金額與條件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本頁不提供照護或醫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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