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住宿式機構補助:每月與每年上限、誰能領、去哪裡申請
2026 年起,住宿式機構住民 CMS 第 4 級以上或身障中度以上,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入住日數從申請日起算,入住後盡早申請。
- 資料日期
- 2026-10-18
- 更新日期
- 2026-10-18
- 有效期間
- 2026-01-01 至 2026-12-31
- 政策狀態
- 已實施 規則表 2026.10-v1.1
- 主管機關
- 衛福部長照司(受理:補助年度內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 適用縣市
- 全國
- 適用對象:
- 家屬、被照顧者
| 項目 | 2026 年方案 |
|---|---|
| 資格 | 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或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本國國籍 [1] |
| 上限 | 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 [1][2] |
| 認列方式 | 按月認列:當月入住日數達日曆天數一半以上,認列 1 個月;入住日數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 [1] |
| 核發 | 縣市政府按上、下半年分 2 次檢核核發 [1] |
| 受理 | 補助年度內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前的入住期間不計,入住後請盡早申請 [1] |
| 資料日期 | 2026 年 10 月 18 日查核;方案核定本 2026-08-28,實施期間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1] |
誰符合 2026 年住宿式補助的資格?
入住依法設立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類 [1]:
- 中、重度失能: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或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每月最高 15,000 元。
- 既有住民:2023 年 1 月 1 日前(不含)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第 4 級,每月 5,000 元。
- 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已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核定、仍在領取,且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每月加碼 5,000 元。這類住民應續依原身障補助制度辦理,不得以放棄、撤回或變更原補助的方式改申請住宿式補助本體;但原補助加上加碼後,每月補助總額仍未達 15,000 元者,不在此限 [1]。
機構類型包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失智養護床),以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機構 [1]。補助對象須為本國國籍 [1]。同一住民同一月份只能擇一資格,不得重複領取 [1]。
「按月認列」怎麼算?
當月實際入住日數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就認列 1 個月;未滿一半當月不補助 [1]。三類資格的入住日數都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申請前已經住在機構的日子不算,所以入住後要盡早申請 [1]。日曆天數是奇數時無條件進位,例如 31 日的月份要住 16 日以上、29 日的月份要住 15 日以上 [1]。入住日數以日曆天計,出入機構「算進不算出」;認列月數不得跨年度累計 [1]。
住院期間若機構保留床位,原則上視為持續入住;但當月住院日數達日曆天數一半以上,該月不列入 [1]。
每年 18 萬怎麼來,會全額給嗎?
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等於最多認列 12 個月 [1][2]。補助以補助計算期間內實際支付的住宿費用自付額為上限 [1],機構月費本身沒有官方統一數字,補助抵不完的部分仍由家庭負擔。
2026 年另有過渡保障:2025 年度曾核定領取 12 萬元者,2026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入住累計達 180 日,該期間保障核給 12 萬元;9 月 1 日起改依按月認列,每月最高 15,000 元 [1]。
領住宿式補助的月份還能用長照服務嗎?
不能。依給付辦法,住宿式機構的服務使用者不適用該辦法,所以領取本補助的月份不得使用給付辦法的長照服務 [1][4]。另外,同一月份已領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榮家公費床等,不得申請本方案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1]。已領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者,可另申請「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那是方案裡另一個項目 [1]。
去哪裡申請、要帶什麼?
向補助年度內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申請;各縣市受理窗口見衛福部窗口表 [1][3]。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應檢附申請書及申請書所載審核所需文件;縣市政府已掌握的資料可免重複附 [1]。申請書可在 1966 住宿式補助頁下載 [2]。
期限與流程 [1]:
- 入住日數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申請前的入住期間不補助;入住後請盡早申請。
- 方案的常態時程:要納入第 1 次檢核(1 月至 6 月)須在 6 月 30 日前申請;當年度受理到 12 月 16 日,逾期不受理。方案另寫明 2026 年度的申請時程會和計畫書所載日期不同,實際時程由衛福部另函縣市政府,查證中,請以受理縣市的公告為準。
- 下半年才申請的人,縣市政府會就補助年度內符合規定的入住情形一併檢核;這句和「自申請日起算」怎麼搭配,方案沒有說明,查證中,請直接問受理的縣市政府。
- 前一年度 12 月仍有資格、且持續住在原機構者,可免重新申請;換機構或資格類別轉換時要重新申請。
- 文件不齊時,自通知送達次日起 2 週內補件;不服審查結果,自通知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向原受理縣市政府申復。
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則向核定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的縣市政府申請 [1]。
打 1966 要說什麼?
「長輩住在某縣市的住宿式機構,長照需要等級第幾級(或持身障證明中度以上),想申請 2026 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請問受理窗口、申請書在哪裡,今年的受理期限是哪一天。」把機構名稱與入住日期放在手邊。
三類補助資格怎麼對照?
| 資格 | 條件 [1] | 每月金額 [1] | 申請窗口 [1] |
|---|---|---|---|
| 中、重度失能 | CMS 第 4 級以上,或身障證明中度以上 | 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 | 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縣市政府 |
| 既有住民 | 2023-01-01 前(不含)已入住並持續入住,未評估或未達第 4 級 | 5,000 元 | 同上 |
| 身障住宿費用加碼 | 已領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不得改申請補助本體(原補助加加碼每月未達 15,000 元者除外) | 5,000 元 | 核定身障補助的縣市政府 |
編輯部有第一手申請紀錄嗎?
本文依官方公告整理,數字與期限於 2026 年 10 月 18 日 逐條對照官方頁面;編輯部尚無本項補助的第一手申請紀錄,若你申請過、流程與本文不同,請來信 hello@gubama.tw(請勿附上長輩姓名、病況、證件或通知書影本等個人資料)。
我該怎麼做?
本段為編輯部依官方規定整理,非個案建議。
- 如果長輩已住進住宿式機構、等級第 4 級以上或身障中度以上 → 盡早向機構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入住日數從申請日起算;2026 年度的受理期限以縣市公告為準 [1]。
- 如果長輩年中才入住 → 入住後就申請,不要等到年底;申請前的入住期間不補助 [1]。
- 如果長輩已在領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 → 不能改申請住宿式補助本體(原補助加加碼每月仍未達 15,000 元者除外),可另向核定身障補助的縣市政府申請每月 5,000 元加碼 [1]。
下一步去哪裡?
本站怎麼查證?
資格、機構類型、金額、認列方式、入住日數起算日、過渡保障、注意事項、申請程序與 2026 年度時程另函的規定,取自衛福部方案核定本(2026-08-28)[1],每年上限與方案沿革對照 1966 住宿式補助頁 [2],受理窗口見衛福部窗口表 [3];全部於 2026 年 10 月 18 日查閱。2026 年 9 月 13 日初版引用的縣市社會局公告與舊制新聞稿已移除,改以方案核定本為準。
本頁仍查證中的項目:2026 年度實際受理期限(衛福部另函縣市)、下半年申請時是否回溯檢核申請前的月份。數字已對照本站長照規則表(2026.10-v1.1)。
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事實由顧爸媽編輯部對照官方來源核對。
申請步驟怎麼走?
確認資格
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以上,或持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二者擇一;須為本國國籍。2023 年 1 月 1 日前(不含)已入住並持續入住的既有住民另有一類。
去哪辦:1966 長照專線,或居住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確認機構類型
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失智養護床)、提供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機構。
去哪辦:向入住機構確認
向機構所在地縣市政府送件
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應檢附申請書及申請書所載審核所需文件。入住日數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申請前的入住期間不計,入住後請盡早送件。方案常態受理至當年度 12 月 16 日止;2026 年度實際時程由衛福部另函縣市,以受理縣市公告為準。
去哪辦:補助年度內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
要帶的文件
- 申請書
- 申請書所載審核所需文件
縣市政府分上、下半年兩次檢核核發
方案常態時程:要納入第 1 次檢核(1 月至 6 月)須於 6 月 30 日前申請(2026 年度以受理縣市公告為準);文件不齊時,自通知送達次日起 2 週內補件。不服審查結果,可於通知送達次日起 30 日內申復。
去哪辦:受理的縣市政府
相關金額有哪些?
| 項目 | 金額(新臺幣) | 說明 |
|---|---|---|
| 中、重度失能(CMS 第 4 級以上或身障中度以上) | 每月最高 15,000 元、每年最高 18 萬元 | 補助款;以實際支付的住宿費用自付額為上限 |
| 既有住民(2023-01-01 前入住,未評估或未達第 4 級) | 每月 5,000 元 | 同一月份只能擇一資格 |
| 身心障礙者住宿費用加碼補助 | 每月 5,000 元 | 已領身障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持中度以上身障證明者;這類住民不得改申請上面的住宿式補助本體 |
| 2026 年過渡保障 | 1 月至 8 月入住累計 180 日,該期間保障 12 萬元 | 限 2025 年度曾核定領取 12 萬元者 |
| 機構每月收費 | 無官方統一數字 | 本站不估 |
審閱資訊
- 證據類型
- 政府公告
- 編輯審閱
- 顧爸媽編輯部(查核日 2026-10-18)
- 專業審閱
- 政策整理文,由編輯部三組交叉審查(不含照護或醫療判斷)
- 作者
- 顧爸媽編輯部
- AI 協助
- 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事實與流程由人工核對並審閱。
資料來源
- 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核定本,115-08-28)(查閱 2026-10-18)
- 1966 長照專區:住宿式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更新 115-10-01)(查閱 2026-10-18)
- 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各縣市服務窗口(115.9.8 修正)(查閱 2026-10-18)
- 全國法規資料庫: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2025-06-19 修正)(查閱 2026-10-18)
- 1966 長照專區: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更新 115-05-11)(查閱 2026-10-18)